政府通过立法确定了走“中国特色RoHS道路”的决心,一直以攫取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将如何应对?
概述
近几日,黄建忠在为去日本东京做有关中国电子污染治理的演讲准备。作为国家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的处长,在信息产业部与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今年正式实施后,他收到了来自日本企业界的邀请,大批想扎根中国的日资企业急于了解中国政府对于电子污染控制管理的做法。
相比于海外跨国公司对中国电子污染治理政策的积极应对,国内企业对此显然关注度有限。前不久的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发布会上,黄建忠披露: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工作组中有外商企业74家,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仅13家。
中外企业比例差别如此之大,不外乎因为海外公司多年来有较强的企业实力和环保意识,想的早,做的起。而大多数处于产业链下端的国内电子企业显得无心也无力。因此,尽管这部比欧盟RoHS指令还要严格的法规已经颁布实施,但由于国情现状,真正发挥效应现在还没有确切的时间。是否这部法规真如人所说是“孤法难治”?还是它将给相关产业带来巨大影响,甚至重塑产业链条进而演化为一场技术革命?也许,中国的电子污染治理真的需要一张弹性的时间表。用黄建忠的话来说:“这些,不是一个早上就能做到的。”
拿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举例来说,以前电子产品制造中焊接工艺中有含铅的焊料,无铅焊料价格贵,熔点还高,被焊接材料能否承受得了如此高温?这又牵涉到了设备的调整……因此对单个企业来说,一步到位的强制实施很难做到。整个行业如此,作为主管部门也不可能“一刀切”冲击整个产业。政府和企业将如何面对这个“新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