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山西省制定了更具操作性、执行力更强的优惠政策和倾斜办法: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国货,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自主创新产品,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和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
浙江省则提出要求,政府采购单位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列入国家政府采购清单(或目录)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或虽未列入国家目录清单,但有利于推动浙江循环经济发展和企业创新的再生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等产品。同时,对部分节能环保效果突出、技术性能稳定和供应商数量充足的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照明产品和用水器具等,在优先采购的基础上实施强制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