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拥有网店,注册有礼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力度将趋缓
来源:CCIA 作者: 2007-11-17 15:45:00 责任编辑:竹影
    自2004年以来,我国连续4年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2004年初,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确立了出口退税分担机制,普遍调低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2005年,重新确定了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出口退税资金的比例。2006年,大幅度地调整了煤炭等部分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行业产品出口退税。2007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出口产品的退税率,这次调整共涉及2831项产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产品总数的37%。

    出口退税率的调整有升有降,表明国家不再把税收中性原则作为退税政策制定的唯一原则,而是希望通过退税率调整,使企业在提高产品结构、增加产品效益方面更加努力。出口退税作为一项政策,其作用的内涵已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已从原来单纯的鼓励出口性政策,转变成了有限制、有促进的弹性政策,充分发挥了其潜在的经济杠杆作用。一是由于建立了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的新机制,调整出口退税率有利于缓解中央政府的财政压力;二是调整出口退税率,可以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减少贸易摩擦;三是调整出口退税率,可以调节我国出口的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通过出口退税杠杆淘汰低端产业,实现资源配置优化,使资源向所扶持产业方向流动,推动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但是频繁调整出口退税率,是否会影响政策的稳定性?会影响企业按计划发展呢?

    在2007年9月初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官员谭崇均在谈到中国出口退税调整的未来方向时说,近期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尽量减少频率,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谭崇均在开发区政策说明会上指出,政府部门出台的这一政策是基于中国目前经济整体发展形势而作出的必要的正确选择,但频繁出台不利于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因此今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应尽量减少频率,政策方案要争取多征求企业及行业协会的意见,精心设计,只做完善性的微调。
搜索关键字:出口退税 力度趋缓
政策法规
推荐阅读
视频推荐
阅读排行
热门产品排行